所需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
3、告知承诺提供材料盖章(网上下载模板)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盖章(网上下载模板)
6、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原件)
8、从业人员花名册(原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9、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原件)
10、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力、平面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原件)
11、50个房间以上的住宿场所、人工游泳场所、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应提供一年内具有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
报告)。
审批单位:园林局
审批时间:3个工作日
经办价格:2500元(不含GMA报告1500元)
所需条件:
1.公共场所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空气、微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2)水质;
(3)采光、照明;
(4)噪音;
(5)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