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建设局
审批时间:90个工作日
所需条件:
一、企业资产净资产800 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 [1]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6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技术
装备
三、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 台;
2、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摊铺宽度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建筑类-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叁级
4、8 吨以上压路机5 台;
5、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 台;
6、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2 台;
7、30 吨以上吊车1 台。
所需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验资报告;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凭证;
(5)企业拥有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者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6)企业拥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7)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8)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