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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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批发性质的条件1.办公场所500平米以上。
2.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3.中级发行员证。
4.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办理零售性质的条件1.办公场所没有特殊的要求写字楼 商务办公的都成。
2.注册资金物要求可以是中心 有限公司。可以无注册资金可以3万以上注册资金都可以。
3.初级发行员证。
办事对象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跟据《行政许可法》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